原文摘录
相关产品投放欧盟市场,需要同时满足三项条件:产品产自2020年12月31日后未发生毁林的土地、符合原产国法律法规要求、完成有效的尽职调查声明。
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征收阶段;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(GPSR)在2026年开启全面严格执法;《零毁林产品法规》(EUDR)将于2026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。
该机制结束2023年10月开启的过渡期,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步入征收阶段。
依据修订法规Regulation (EU) 2025/2083,2026年度进口商暂无需购买CBAM证书,证书购买义务推迟至2027年2月1日生效。
进口商应当在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首份CBAM年度申报,完成2026年度进口产品隐含碳排放的申报及对应证书清缴工作。